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促進各地區、各部門交流互鑒,進一步推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8月1日將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等28項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做法進行通報。
具體看,改革投資審批等制度方面8項: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多規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系改革、并聯審批和“多圖聯審”等改革、區域評估改革、“標準地”改革、限時聯合驗收改革、強市放權改革、制定政府部門內部審批事項清單。
便利企業開辦和經營方面3項:“一照多址”和“一證多址”改革、涉稅業務“全市通辦”、以“線上稅銀互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項:推行“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貿易服務事項只進“一扇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四自一簡”監管模式。
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項: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制定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大數據監管、跨區域網絡市場協同監管。
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方面4項:“互聯網+醫療健康”和“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保”、公用服務企業入駐政務服務中心、獲得電力便利化改革。
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方面6項:政務服務一張網、審批服務標準化、集成套餐服務、民生服務“指尖”辦理、不動產登記改革、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
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緊迫性,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突出重點,把該放的權放給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
各地區要主動對標先進,相互學習借鑒,從自身實際出發,銳意探索創新,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面臨的困難問題,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創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創新舉措。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加強業務指導,支持地方先行先試,為地方改革創新探索創造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各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