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耿文
日前出臺的《關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擴大消費的指導意見》為金融進一步助力提振和擴大消費指明了方向。
從供給來看,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支持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滿足消費者對高品質、個性化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還可優化供應鏈上的資金流轉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形成“供給升級—消費提質”的良性循環,從而更好滿足市場需求。
從需求來看,隨著消費市場不斷細分,不同領域的金融服務需求呈現“多元化、場景化”特征。例如,針對新能源汽車、智能家居、綠色家電等新興消費領域,金融機構需創新開發分期信貸、消費補貼、保險保障等組合產品;面向縣域農村市場,應推廣便捷化支付工具、普惠型消費信貸,激活下沉市場潛力。通過擴大優質金融供給,持續拓寬消費渠道,讓潛在需求轉化為現實購買力。
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積極響應有關政策,在提振消費方面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并初見成效。消費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展現出較強的韌性和活力。
例如,在浙江淳安縣,為鼓勵和帶動消費,當地農商銀行推出“金融助力提振消費十大專項行動”,通過3億元專項信貸投放、3000萬元利息優惠、消費場景深度賦能等“組合拳”,有效激活縣域消費市場活力。
值得關注的是,各相關方應密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消費金融生態環境。我們相信,金融機構一定可以為提振和擴大消費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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