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志偉 見習記者 張博
近年來,“超前消費”“過度借貸”等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倡導理性消費勢在必行。
近日,河南中原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原消費金融”)為鼓勵用戶理性消費推出了“7天無理由還款”權益。據了解,該權益為首借專享,首筆借款7天內結清,息費全免,可在中原消費金融App、柚卡App等使用。換言之,此權益即“貸款冷靜期”,與保險領域的猶豫期相似,在消費金融行業屬于首創。
消費金融行業研究專家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舉一方面在營銷宣傳上獲得較好的關注度;另一方面則有利于公司獲取新增用戶,尤其對增強自營App的實力構成利好”。
行業首個“貸款冷靜期”
近日,中原消費金融針對用戶推出首次借款“7天無理由還款”,該權益是中原消費金融面向用戶推出的一項鼓勵用戶理性消費的保障性權益。
冷靜期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角度出發而設立的,有利于促進消費者理性決策,有助于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而此次中原消費金融推出的“貸款冷靜期”,在消費金融行業屬于首創。
據了解,中原消費金融是經銀保監會批準成立的全國性持牌金融機構,由中原銀行、華平投資、伊千網絡共同出資。堅持“合規經營、風控先行、科技驅動”的發展理念,面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純線上消費貸款+消費分期服務,滿足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證券日報》記者從中原消費金融App上了解到,用戶首次在中原消費金融App、柚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生活號,首次成功獲取額度且沒有發生首次借款的用戶,均可免費獲得7天無理由還款權益;自借款當日起,7天內(包括當日)提前還款的用戶,可使用該權益;使用該權益,可減免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和還款手續費。
事實上,此類金融產品冷靜期在其他行業已有一些先例,例如在保險領域就有猶豫期,即收到保險合同并書面簽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對保險合同進行確認之日起,有一段時間可以無條件提出解除保險合同,一般為10天(銀行保險渠道為15天);私募基金產品也存在冷靜期,《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募集機構在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后,應給予投資者不少于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投資者在冷靜期滿后經過回訪確認方可簽署私募基金合同。
蘇筱芮對記者分析稱,“消費金融公司推出‘貸款冷靜期’更多是一種營銷策略。從產品規則中可以看出,‘在該公司的金融App、柚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生活號’是無理由還款的前提條件,且必須‘首次獲得額度’,有諸多附加條件。”
蘇筱芮進一步表示,2020年,消金公司迎來“開閘期”,行業競爭不斷加劇,且由于2020年網絡小貸新規的收緊,外部實力玩家對消金牌照虎視眈眈,此舉既能夠在日益激烈的行業競爭中打造自身的特色品牌,也能夠在流量平臺的夾擊中形成突圍,為后續用戶留存打下堅實根基。
宜賓學院金融科技與國際結算創新團隊負責人、沛益咨詢首席專家陳小輝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消費金融公司推出‘貸款冷靜期’對促進消費者理性消費具有比較重要的意義,但不能過度夸大”。其表示,一方面,通過給予金融消費者7天的冷靜期,7天內金融消費者可無理由還款且不負擔任何費用,確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金融消費者的非理性借貸行為。同時,“7天無理由還款”正好可與“7天無理由退貨”配合,進一步促進消費者的理性消費,使得消費者在7天無理由退貨后,還可無理由還款。
另一方面,“貸款冷靜期”建立在金融消費者對自身負債能力的理性評估和良好的自控能力基礎之上,從而避免金融消費者過度負債。有觀點認為,“貸款冷靜期”對消費者抵御消費誘惑和避免過度負債具有積極意義。實際上,缺乏理性評估能力和自控能力才是消費者難以抵御消費誘惑以致導致過度負債的根本。若消費者缺乏理性評估能力和自控能力,即使消費金融公司給予了“貸款冷靜期”,消費者受到消費誘惑或將過度負債,也難以在7天內“無理由還款”。
倡導理性消費勢在必行
近年來,貸款消費場景日趨增加,涵蓋了生活、出行、租賃等方方面面。不過,過度借貸、多頭借貸等問題也隨之出現。倡導理性消費成為一種趨勢。
去年12月份,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了《關于警惕網絡平臺誘導過度借貸的風險提示》,稱一些網絡平臺為獲取海量客戶,通過各類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類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過度消費。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堅持從實際需求出發,樹立量入為出的理性消費觀,遠離過度借貸消費營銷陷阱。
今年1月份,在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也提出了強化支付領域監管,個人征信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嚴禁金融產品過度營銷,誘導過度負債,嚴肅查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陳小輝表示,消費金融公司可從三方面倡導理性消費,“一是借助于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對金融消費者的負債水平進行綜合評估,據此進行授信,提前預防金融消費者過度負債;二是加強同業合作和交流,防止金融消費者多頭借貸,以降低金融消費者的過度負債風險;三是就還款期限、還款方式和實際綜合利率(包含各種費用后的利率)在貸前進行充分披露,降低金融消費者的非理性行為”。
蘇筱芮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倡導理性消費有兩條思路,一是針對不同資質用戶給予針對性的定價,例如不久前“信用卡透支利率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自主協商確定”,有助于引導用戶愛護信用、珍惜信用;二是費率透明,如實披露利率、手續費、服務費等各類費用,并提示用戶不能及時還款所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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