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前一周(9月24日~9月28日),滬深交易所網站共披露問詢函46封,數量上以半年報問詢函及重組問詢函居多。西藏發展、羅牛山、*ST華澤、昆侖萬維等公司收到半年報問詢函,中國海防、宏圖高科、上海臨港、紫光學大等公司收到重組問詢函。此外,多家焦點公司也集體收到問詢函,包括樂視網、中弘股份、新光圓成、中南文化、金一文化等。
值得關注的還有中超控股,該公司控股股東持股遭司法凍結,第二大股東(原控股股東)要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罷免董事長,二者的股權轉讓糾紛升級,深交所近期已至少對其發出了3封問詢函。
當前,中超控股控股股東為深圳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深圳鑫騰華”),持股比例20%,已全部被司法輪候凍結;第二大股東為江蘇中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超集團”),持股17.08%。中超集團為中超控股原控股股東,深圳鑫騰華所有持股均來自于受讓中超集團持股。
2017年10月,中超集團與深圳鑫騰華簽署協議,中超集團將持有的中超控股3.68億股(持股比例29%),以5.19元/股轉讓給深圳鑫騰華,總價款約19億元。該筆交易分兩批進行,首批轉讓20%股份,于2017年12月完成過戶,深圳鑫騰華上位控股股東,中超控股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黃錦光。隨后,深圳鑫騰華提名的黃錦光、黃潤明、黃潤楷入駐中超控股董事會。
然而,根據中超集團9月27日發給上市公司的告知函,深圳鑫騰華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標的股份的股份轉讓款,已構成了實質性違約。中超集團終止協議,第二次標的股份不再繼續交割。中超集團已就股權轉讓糾紛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深圳鑫騰華支付第一次交割標的股份的尾款,解除第二次股份轉讓的協議,支付違約金。
深交所9月28日發出的關注函顯示,中超控股9月27日披露《股東大會通知》稱,公司第二大股東中超集團在向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提請召開股東大會提案后均未作出任何回應,中超集團擬自行召集和主持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深交所對此高度關注,要求中超控股及相關方認真核實并說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是否知悉上述《股東大會通知》內容,是否曾收到中超集團的提請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中超集團自行召開股東大會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此次擬召開的股東大會,中超集團共有4個議案,分別罷免中超控股董事長黃錦光、董事黃潤明、董事會秘書黃潤楷,并選舉肖譽、霍振平為公司董事。深交所注意到,若擬審議的罷免議案均未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根據《公司章程》有關公司董事會董事成員人數的規定,擬后續審議的補選議案根據董事會現有空缺席位,按照補選議案審議通過的先后順序填補,公司董事會現有董事成員不變。
據此,深交所要求中超控股及中超集團核實并說明,公司董事會現在是否存在空缺席位,上述董事會人員罷免與補選議案以及安排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說明公司保證本次股東大會順利召開并配合中超集團辦理相關后續業務的措施與計劃。深交所同時提醒中超控股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誠實守信,規范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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